华体会体育日间过度思睡 揪出病因是诊疗关键
发布时间:2023-05-08 10:51:25

  临床上有一种被称为“日间过度思睡”的症状,不仅影响人们正常的工作或学习,还可能因潜在的风险而危及生命。近日,由中国睡眠研究会组织编写的《日间过度思睡临床诊断和治疗专家共识》(简称《共识》)在《中华医学杂志》发表,为日间过度思睡规范化诊疗提供科学指导。

  从定义上看,日间过度思睡是指在一天中需要保持清醒的时间段内,无法维持清醒和警觉,出现不能抑制的睡眠需求,甚至不由自主地进入睡眠,同时,伴有注意力和记忆力减退。《共识》强调,只有日间过度思睡几乎每天发生并持续至少3个月时,才具有临床意义。

  日间过度思睡会对人体产生各种不良影响,例如,个人学习能力下降、家庭和职业角色表现不佳,甚至因潜在的交通事故风险而威胁生命。目前,由于业界对日间过度思睡的诊疗尚未形成统一共识,因此引发了一些误诊误治的情况。

  临床医生在病史采集过程中,常会遇到患者自诉“睡眠增多”“突然睡着”“疲劳乏力”。这些症状可单独存在,也可与日间过度思睡叠加存在。

  睡眠增多常用于描述困倦、昏昏欲睡的主观感受。以睡眠增多为核心症状的睡眠障碍称为睡眠增多症,如特发性睡眠增多症。

  有些存在日间过度思睡的人,在没有任何预警的情况下会突然睡着,这种情况称为睡眠发作,常见于发作性睡病患者,也可见于使用非麦角类多巴胺受体激动剂的帕金森病患者。

  疲劳主要指主观感觉体力和精力缺乏,难以启动各类活动或难以维持日常活动,也包括单纯的精神疲劳。

  《共识》强调,正确区分上述与日间过度思睡相近的概念,对于分析日间过度思睡的病因具有重要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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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从本质上看,日间过度思睡是人在应当维持清醒的时间段内,无法保持清醒和警觉。《共识》指出,虽然日间过度思睡的一般性临床表现比较明确,但其在不同人身上表现各异。

  有的人在入睡前能意识到困倦程度增加。有的人在困意袭来时感到难以抗拒,以致在不经意间入睡。有些人的思睡症状可通过有意或无意的小睡得到暂时缓解,但之后很快又会重新出现。有些人具有睡眠惯性,即由睡眠转换到完全清醒的时间延长了,需使用多个闹钟或由他人摇晃、拉拽等方式才能醒来。

  此外,还有少数人会出现自动行为,即表面上看似处于清醒状态,实际上其警觉性丧失了,可表现为自动化的姿势、走动、言语或写出不连贯的文字等。

  二是完善临床评估,排查内科疾病、神经精神疾病、药物或物质滥用所致的日间过度思睡。

  三是进行问卷评估及睡眠监测。例如,通过睡眠日记、失眠严重程度指数等,判断日间过度思睡是否为睡眠不足综合征、失眠症等所致;通过不宁腿综合征相关量表、多导睡眠监测等,判断日间过度思睡是否与周期性肢体运动障碍或异态睡眠有关。

  五是进行共病鉴别诊断。《指南》指出,日间过度思睡可能是两个及以上疾病共患所致,如发作性睡病可共患睡眠呼吸障碍、失眠症、精神障碍等。临床医生须结合病史、睡眠评估及检测结果等进行综合判断。

  对于病因排查,《共识》共梳理出四大类,包括:睡眠卫生不良、睡眠不足、昼夜节律紊乱或失眠症;躯体疾病、精神障碍或物质滥用;睡眠呼吸障碍、睡眠相关运动障碍或异态睡眠;中枢性嗜睡。

  《共识》强调,明确病因是有效治疗日间过度思睡的前提。临床医生应按照上述诊断思路,揪出日间过度思睡的病因,积极治疗相关原发疾病,进而改善症状。